甲乙結婚近50年

馬上就要步入金婚

某日,,甲發(fā)現(xiàn)

對電子設備一竅不通的乙

近期頻繁用手機和舞伴聊天

甲感覺婚姻出現(xiàn)問題

與乙發(fā)生激烈爭吵

要求乙與自己簽訂夫妻財產協(xié)議

約定將二人名下所有房產、

車輛,、存款歸甲所有

乙被迫接受了甲的請求

二人簽訂的這份協(xié)議有效嗎

隨觀瀾君一起了解

公證員釋法

根據(jù)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的規(guī)定,,甲乙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財產歸一方所有,但該約定是一種雙方民事法律行為,,須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一般構成要件,,即甲乙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、意思表示真實,、不違反法律,、行政法規(guī),不違背公序良俗,。

因此,,約定雙方必須完全自愿,并出于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,,以脅迫等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形下作出的約定雖然有效,,但受脅迫方,即本案中的乙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,。

法條鏈接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

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:

(一)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,;

(二)意思表示真實;

(三)不違反法律,、行政法規(guī)的強制性規(guī)定,,不違背公序良俗,。

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,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,,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,。

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,為夫妻的共同財產,,歸夫妻共同所有:

(一)工資,、獎金、勞務報酬,;

(二)生產,、經營、投資的收益,;

(三)知識產權的收益,;

(四)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(guī)定的除外,;

(五)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,。

夫妻對共同財產,有平等的處理權,。

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:

(一)一方的婚前財產,;
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;

(三)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,;

(四)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,;

(五)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。

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,、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,、部分共同所有。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,。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,,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、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(guī)定,。

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,,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。

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(xù)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,,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,,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,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,。

來源:北京號

作者:京司觀瀾

流程編輯:U07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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